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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代發516億地方債 兩種發債方式短期將共存

  一方面,寧夏回族自治區已進入組建主承銷團階段,地方債"自發自還"試點工作正式啟動;另一方面,2014年第一次地方政府債券代理發行的計劃又浮出水面,並將於本周五(6月13日)進行招標。上周五(6月6日),財政部辦公廳發佈公告稱,將於本周五代理招標今年首批地方政府債。

  對此,有業內人士對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此前,財政部批準的1092億元規模"自發自還"地方政府債,以及即將由財政部代理招標的516億元地方政府債,都是財政部公佈的4000億元之內的。預計未來地方政府債的發行,將逐步由財政部 "代發代還"過渡到由地方政府"自發自還",但短期內兩種發債方式仍將共存。

 代理招標地方債516億

  上周五,財政部辦公廳在中國債券信息網發佈公告稱,將於本周五代理招標2014年首批地方政府債券,總規模516億元,3年期和5年期各258億元。

  此次代發債券的地區為甘肅、新疆、福建、廣西和四川,其中四川發行規模160億元 (3年期、5年期債券各80億元),其餘各地區均在90億元上下,3年期、5年期規模相等。

  值得註意的是,全國人大今年3月公佈的財政預案顯示,2014年地方財政收支差額為4000億元,比去年增加500億元;國務院同意,由財政部代理發行或繼續試點由地方政府自行發債,彌補地方財政收支差額,並列入省級預算管理。

  此外,財政部5月公佈,在今年4000億元地方債的發行規模內,上海、浙江、廣東等10個地區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總規模為1092億元;其中,江蘇獲準發債規模最高174億元,廣東為148億元 (不含深圳),寧夏則為55億元。並且規定,5年、7年和10年債券比例為4:3:3.

  "盡管與今年開始試點的地方政府債 '自發自還'還有很大的區別,但即將在6月13日招標的地方政府債券同樣是計入地方預算管理的。"華南某券商固定收益總部高級研究員對 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將地方債逐步納入預算管理,有利於有效控制地方債務的規模和風險,並推進地方政府信息公開。某種角度來看,這也是一種"開正門、堵邪門"的重要舉措。

 地方債自主發行逐步放開

  據記者瞭解,2009年,"地方政府債券"的禁令解除以後,由財政部代地方政府發行瞭2000億元的地方政府債券,均有財政部"代發代償"。2011年,中央開始在4個省市進行地方政府的"自行發債",並於2013年擴大到6個省市。

  不過,在這些試點中的所謂"自行發債",依然是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,並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"自主發債"。

  直至今年5月,國務院批準的10個省市自主發行債券則為 "自發自還",即試點地區在國務院批準的發債規模限額內,自行組織本地區政府債券發行、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,並引入市場信用評級。

  前述券商固定收益總部高級研究員告訴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,從禁止地方政府發債,到由財政部"代發代還",到"自發代還"試點,再到現在的"自發自還"試點,可以看做是我國逐步開放地方債自主發行的一個探索過程。

  "可以看到,目前進行'自發自還'試點的地區,還是最早開始開展'代理發行'的地區,實際上這些地區整體上的資質比較好,財政力量比較強。當然這個試點在未來應該還會逐步擴大,但要最終在全國普遍性的鋪開,仍然需要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。"上述券商固定收益總部高級研究員表示。

  "按照財政部公佈的數據,今年地方政府債共計將發行4000億元,無論是 '自發自還'試點的1092億元,還是即將由財政部'代發'的這516億元,都是其中的一部分,並計入地方政府預算。"上述券商固定收益總部高級研究員還告訴記者,這相對於地方融資平臺發債更透明、風險也更低,並且可以受到中央政府的嚴格控制。

  該研究員還表示,由於此前還沒有過"自發自還"的實際案例,比如,如何給地方政府進行評級,債券的收益率會不會有所不同,這些債券的償債機制怎樣等問題還充滿不確定性。具體情況可能還要等運行一段時間後才能知道。





新聞來源http://dl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6-09/08422767039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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